“比特币既不准买卖,被偷了却判你重刑”——这听起来像矛盾,其实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2025年青岛一起盗窃案中,被告人张某凭记忆记下他人数字钱包助记词,盗走107个比特币,销赃获利66万余元,最终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个月。
而与此同时,如果你自己投钱买卖比特币产生亏损,法院会明确告诉你:损失自担,法律不保护。这不是法律的自我矛盾,而是基于公私法二元框架的精准分工。
从监管者的角度看,为什么要全面禁止交易
我国对虚拟货币的严格监管,核心是防范金融风险。2021年9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
2026年2月,八部门再度升级监管,禁止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并将治理链条延伸至挖矿、推广、技术支持等环节。这个逻辑很直白:虚拟货币匿名化、去中心化、跨境流动的特性,使其极易沦为洗钱、非法集资、传销的工具。

监管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新闻画面,展示比特币
仅湖北鄂州一个“OURBIT”虚假平台,就涉案金额4.6亿元,诱骗近3万人。监管切断的是交易通道,而不是财产本身。
从司法保护的角度看,为什么不能否定财产属性
最高检在青岛案中明确:“现行政策虽否定了虚拟货币的法定货币地位,但并未否定其财产属性,亦未禁止公民合法持有与流转”。比特币需要投入算力和资金成本才能获得,具备明确的经济价值;持有者通过私钥、助记词可实现排他性控制,完全符合刑法中“财物”的核心特征。
所以张某盗窃107个比特币,被认定盗窃数额66万元,判了十年九个月。武汉另一起案件中,3名被告人偷拍私钥盗取66万元虚拟货币,一审未认定“数额特别巨大”,二审抗诉后改判主犯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司法保护的是合法持有的财产权益,而非非法交易的收益。
对普通投资者而言,这意味着什么
双重定性的实际效果是:你的比特币被偷了,国家帮你追;你自己跑去买卖亏了,国家不管。 商河县法院2026年审结的一起委托理财纠纷中,原告投资72万元购买USDT,要求被告返还,法院直接驳回,理由是虚拟货币投资违背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失自担。
惠农区法院类似案例中,原告张某委托他人购买虚拟货币亏损4万元,法院认定其自身承担85%的责任,因为“明知国家监管政策仍轻信高收益”是主要过错。这套规则清晰划出边界:你可以在钱包里安静地持有,但不要试图把它变成金融交易。
放眼全球,中国模式独特性在哪
美国通过《Clarity Act》推进分类监管,将加密代币区分为证券或商品,允许合规交易;欧盟《MiCA法案》实施统一牌照管理,要求发行方持牌、储备资产全额覆盖;日本将比特币列为合法支付手段,交易所持牌经营。
这些经济体的共同点是**“规范发展”——承认其金融属性,用监管框架约束风险。而我国走的是“风险优先”**路线:直接禁止交易行为,但在私法层面承认财产属性。差异的根本在于对金融风险容忍度的不同:我国更警惕虚拟货币冲击人民币法定地位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
这不是矛盾,而是一场法律体系的协同分工
监管禁止的是破坏金融秩序的交易行为,司法保护的是公民合法的财产权益——两者并行不悖。但需要正视的是,目前监管主要依据政策性文件,法律位阶较低,司法裁判标准也存在地区差异(如青岛以“销赃所得”定数额,武汉以“实际损失”认定)。
未来,将监管政策中的成熟内容上升为立法,明确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与权利边界,是堵上规则漏洞、让这套双重定位更加规范化的必经之路。这套框架在当下已经实现了“风险不外溢、财产有保护”的务实平衡,但它需要更稳固的法律底座。
: 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606/t20260607_729225.shtml: http://m.toutiao.com/group/7647817888115540520/: http://m.toutiao.com/group/7648022030729609747/: https://www.xjwqx.gov.cn/xjwqx/c102984/202605/ecbebb1fc7d6481d97196d6b8a945aa2.shtml: http://t.m.youth.cn/transfer/index/url/news.youth.cn/fzlm/202606/t20260602_16692791.htm: http://m.toutiao.com/group/7645176213439021620/: http://m.toutiao.com/group/7644132390662570522/: http://finance.sina.cn/hkstock/gsxw/2026-05-14/detail-inhxwkua0000930.d.html: https://www.163.com/dy/article/KTHJGVN20512D71I.html: http://www.legaldaily.com.cn/sylm/content/2026-05/20/content_9391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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