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新感知5月13日讯5月13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情况。
传销是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下线,以被发展人员数量作为业绩计算报酬,或要求被发展人缴纳一定费用获得加入资格,从而牟取非法利益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传销犯罪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公德、危害社会稳定,是经济生活中的一颗“毒瘤”。
群众应当如何识别、防范传销?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吕伟东在发布会上介绍,识别传销要看3个特点。一是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缴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谋取非法利益;二是看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三看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依据计算报酬。例如,山东省公安机关侦破的一起网络传销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研发APP小程序,采取高价购买公司商品、获取赠送虚拟商品的方式,诱使会员不断发展下线获取更多收益,共发展注册会员1.7万条,涉及31个省、市、区。目前,该案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分别判处1至9年不等有期徒刑。
防范传销犯罪活动的侵害,一要树立防范意识。注意学习了解《禁止传销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勤劳致富、拒绝传销的防范意识。无论打着什么旗号,如果其经营的项目并不创造任何财富,许诺只要交钱入会,发展人员就能获取“回报”的,请一定高度警惕、理性判断。二是掌握线索证据。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组织后,要注意收集汇款账号、汇款凭证、收据票据及上线人员的联系方式等,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三是确保自身安全。如被同学、朋友骗到传销组织,对方试图对你宣传洗脑,试图控制你的身份证、手机及人身自由时,务必保持机智、冷静,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设法脱离、及时举报。最后,防范传销犯罪,远离“庞氏骗局”,最根本还是要克服贪欲,不要幻想“一夜暴富”,如果抱着侥幸心理参与其中,最终只会落得血本无归,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
中国山东网记者葛婷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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